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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担心与期待——为“三农”问题说几句大实话

吕忠梅
发布日期:2005-11-30

我国的国情现实决定了我国“三农问题”在现有的条件制约下必然是长期存在的,这是由我国国情中的两个基本现实:资源现状(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紧张)和体制现状(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的。“三农”问题是党和人民都十分关心的重大问题,国家为解决“三农”问题已经而且正在采取各种措施。这一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稍有疏忽则难免积重难返,其解决需要的是社会的“综合治理”,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也不是某个领域单个学科的任务,是需要整个社会各个阶层投入充分的关注。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是对问题有充分的了解和清晰的认识,而不能闭门造车、不能坐在象牙塔里自说自话,也不能站在“他者”角度以悲悯姿态去俯视、而要深入农村站在农民角度设身处地地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这样才能避免“好心办坏事”的尴尬和悲剧。在此,我们将在对“三农”问题进行调查过程中农民自己的一些想法原汁原味地呈现给大家,也许从中决策者可以获得另外的启发,有利于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为农民说实话、定实策、办实事。

一、农民的“三怕”

一怕在农村招商成风却无实效

农业招商可以突破传统的农业生产思维定式,它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农业资本为纽带,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农业生产组织体系和生产方式,始终围绕市场配置农业资源,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依靠市场获得企业利润。因此招商引资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而言本身是一个解决现实困境的契机。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地方是本末倒置,招商等于圈地,结果是商没招到,地却荒了,农民不仅没有受益,反而是越招商越穷。尽管中央强调放弃GDP的追求指标,转变为追求综合增长,强调五项统筹,但不管怎么强调,地方政府尤其是下面乡镇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政绩诉求,仍然以招商引资为第一目标,竞相对投资者开出零地价、零地租,倒贴“三通一平”转让。即使招到了一些企业,也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污染项目、高度危险项目,似乎暂时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等问题,但却从根本上破坏了农民的生存条件。不是真正的“招商富农”、“招商帮农”,农民十分反感。因此,如何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正确处理招商引资与解决“三农”问题的关系,是农民十分担心的问题。

二怕在农村“工程”“项目”蔚然成风但另有所图

“项目兴农”是一项非常好的政策,也是各级政府非常积极的事情,“项目兴农”是将农民生产的产品商品化,引导农民逐步适应市场经济对农民的基本要求,以求农民得实惠。项目兴农的实施,能结合农民的实际条件和现实需求,增加了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总量,能使得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的生活设施大大改观,是确保农业生产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途径。但是,如果这些项目不是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不是真正能够使农民致富的,农民并不欢迎。现实中看来,出现了一些“首长项目”、“马路工程”、“帽子工程”、“光看工程”、“贴钱工程”,上项目并不是真正为农民,而是另有所图,很多“工程”、“项目”异化成了权力设租与寻租的便捷渠道。因此,如何选准、多上一些省工农业、省力农业、节本农业、节水农业、种源农业的项目,如何对已经决定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与稽查,杜绝“腐败项目”,也是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

三怕农业结构调整搞“长官意志”劳民伤财

农业结构调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稳民心安天下的传统产业的农业,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既要承受国际竞争的压力和市场的冲击,又要承受着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只有趋利避害、及时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农业这一弱势产业才能日趋强大,同时也才能促进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因此农业结构调整政策是十分正确的,调整好了也确实能给农民带来实惠。但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前提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体现农民的自主经营地位,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政府的作用是引导农民,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忌政府强制命令,或替农民包办一切,这样不仅会给农民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严重挫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还会损害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但在一些地方调整农业结构却违背市场规律,脱离本地农业发展实际,从局部利益、地方利益出发,不考虑农民利益,搞“一刀切”,强迫农民种这种那、或者指令农民种养统一品种,以获得所谓的“规模效应”,为建设“XX之乡”、“XX之县”而不考虑市场规律。农民说,政府叫我们种养什么我们就亏什么,不能听政府的。对此,农民的抵触情绪很大,即使种上了、养上了,也不精心管理,任其荒废。结果是结构调整没有搞好,声势与规模没有效益,政府的威信却在一次又一次“结构调整”中丧失。因此,政府需要转变职能,对于农业结构调整多服务、多引导,少指挥、少强制是十分必要的,种什么养什么要让市场说了算、农民自己选择。政府需要做的是一种服务的角色,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农业的投入,支持农民调整结构 。

二、农民的“三怨”

一怨“科技兴农”浮光掠影

当今世界是一个科技迅猛发展的世界,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的一条根本出路就是依靠科技。从全局的、长远的、本质上说,我国农业要应对入世机遇和挑战,迫切的需要,就是要加快科技兴农的步伐,惟有立足于科技,不断提高农业中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提高农产品的技术含量,才能立足于不败之地。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农业最终还是科技解决问题。走科技路、吃科技饭是当前农民最需要的,农民也十分希望得到科技支持。但是就现实实际中来看,“科技兴农”仅仅成为了一个幻影与口号,很难落到实处。从客观环境上看,政府尚未提供“科技兴农”的必需条件。中国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极其薄弱导致关于农业方面的很多科研项目成果真正应用于农业、服务于农民的还不多,就是因为缺少一个有效的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互动沟通管道。 缺少科技兴农沟通管道,主要是由于当前的中国农村,在交通、能源、信息传播、通信通讯等诸多基础设施上严重不足,不少地方甚至是一片空白,这就使新的科学知识、新的科学方法在农村、在农业领域难以得到推广和普及。从主观上看,由于农村现实条件的制约,真正在农业第一线(乡村一级)的农业科技人员却少之又少,大部分农业科技人员(特别是高、中级科技人员)都集中在省、市(区)一级,农业科技队伍的“倒金字塔”现象十分突出。因此,如何通过改革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真正“下乡”,鼓励科技人员到农业第一线为农民服务,是农民的强烈要求。

二怨经常“背黑锅”、代人受过

帮助农民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在城市周边发展蔬菜农业、养殖农业。大兴棉田、稻田改菜田,或稻田、藕田改鱼池。但由于没有实行“先查土再种菜,先查清水质再养鱼”的政策,棉田、稻田长期使用的剧毒农药导致的高残留需要有相当长的毒性自然减低过程;水域由于长期受到污染自净能力缺乏。不经处理即改种蔬菜或养鱼,即使农民不再使用农药,也会出现超标现象,既使农民“背黑锅”,消费者也的确不安全。因此,市场准入制度是必要的,但仅有市场准入制度是不够的。有“菜园子”干净,才有“菜篮子”安全。不在查治方面下工夫,只埋怨农民是不公平的。

三怨待遇不平等

在中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但城乡差别这些年来不是缩小,而是拉大了。大部分农民的生活状况、健康保障状况、消费环境与城市无法比较。特别是在保障方面,我们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使得以社会救济救助、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国家社会保障的边缘。城里人有交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防暑、取暖等等补贴,而农民什么都没有。国家对农村的支出,少有用于农村扶贫和社会救济的内容,而在农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上,国家几乎没有承担什么责任。相比而言,农民收入少、含金量低、风险分散能力差,却什么风险都要自己承担,风来了、雨来了、虫来了、病来了、庄稼没有了,都是农民自己承担。农民也是国家纳税人,为什么不能享受国民待遇?为什么不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政府如果不能对农民采取平等对待政策,为农民提供基本的保障,“因病返贫、因支付子女教育费用返贫、因灾返贫”仍然是一个主要问题。

三、农民的“三盼”

一盼真正重视农民的教育问题

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农村地区的教育,关系到农民的世代利益,关系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前景问题,关系到中国工业化进程的问题。就调查中了解的农村教育支出情况来看,农民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已经成为农民的主要支出之一,在很多地方甚至一举超过建房、娶亲、医疗、请客送礼等传统的农民消费支出大项而位列首位。对于一些家庭情况困难的农户来说,教育支出已经耗尽了家庭的收入甚至是举债供子女上学。即便如此,农村学生失学情况仍然是非常普遍。我们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应该是城市与农村的孩子基本享受到相同的义务教育。使农村与城市地区的公民子女平等的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体现社会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但这种公平不能仅仅理解为形式上的公平还要针对不同的条件差异提供实质上的公平。国家应为农村学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政府有义务为处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孩子提供合格的教师、必要的教学设备、低廉乃至免费的教育。同时还应该为成人提供农业科技教育。一方面为农业自身发展改善环境,另一方面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农民的素质提高不仅对农村发展有意义,对于整个社会发展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对于农民自己来说,没有文化,思想水平、科技水平的提高就是一句空话,增收致富也缺乏最基本的能力与条件。对于社会来说,一个文盲等于增加了一个永远的负担,不仅是他家庭的负担,更是社会的负担。缺乏基本生存能力的人小则需要社会供养,大则产生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需要社会支付维持社会秩序、建造监狱等更大的成本,“不拿钱办教育,就要拿钱修监狱”是一个形象的说明。

二盼干部改变作风

近年来,部分基层干部中刮起了一股“走读”风,成为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乡镇一级干部大多“走读”,住在城里,农民一旦遇到问题,根本找不到干部。县以上的干部到农村大多是坐着小车看一看,吃过一顿饭,走走过场就完了。这种“走读”干部工作作风,不但降低了工作效率、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而且从根本上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其后果是作为基层干部却对农民的疾苦不知道,农民的需要不知道,农民的问题不知道。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市场、信息靠一家一户的农民很难完全得到,干部如何转变作风,真正做到爱农、懂农、知农,贴近农民、帮助农民,由过去的“千只手、万只手都向农民来伸手”变为“千只手、万只手都来帮助农民朋友”。农民最盼望的是广大基层干部能够身怀爱民之心、善谋为民之事、一切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爱民意识,能够设身处地地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提供多种支持、服务,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三盼政府各部门共同承担起解决“三农问题”的责任

“三农问题”是根源于我国历史传统而又内生于我国当下国情现状的综合性问题,是“历史决定的贫困”也是时代造就的产物,是我国在建国后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付出的代价,因此这就不是某个部分某个领域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社会的“综合治理”。同时,“三农问题”由来已久不可一蹴而就不是朝夕之功但却急需解决、否则积重难返。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但是在一些领导的心目中,解决三农问题是农业部门的事情,这种认识至少是片面的。从历史成因来看“三农问题”的日趋迫切是农村、农民为城市作为牺牲奉献的结果,从农业的重要性而言,农业生产关系到整个社会国计民生、农民占有着全国人口的大多数。而从客观需要而言,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各方面的条件,农民是弱势群体也是公民,农村是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仅仅靠农业部门是无法也无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农民的教育、农民的保障、农村的建设、农村的进步、农业的发展、农业的繁荣是政府每个部门都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个部门都有为“三农”服务的义务。农民十分盼望在解决“三农问题”中政府不同部门能够责无旁贷地承担地责任,可以采取帮助农民建设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道路、灌溉设施、电力)、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优质农产品种子、安排一些专项基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等多方面措施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政策措施上的支持。因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在全国范围内考虑“我为农民做了些什么?”的活动,从政府各部门做起,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农民、帮助农民、服务农民。

我们必须记住:只有农村稳定了,国家才稳定;只有农业兴了,百业才能兴;只有农民富了,国家才会富。

 

(本文载《三农中国》第七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吕忠梅(1963 ),女,湖北荆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吕忠梅教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十分关注作为国家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本文是吕忠梅教授经过会前一个多月走乡串户的调查,收集农民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专门为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准备的发言稿的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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