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环境法研究网 > 热点聚焦
 

08年第三季度环境法学概况

张宝
发布日期:2008-09-26

本季度的重大事件莫过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通过,作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首部法律,它吸引了太多的眼球。但这部标榜“依粗不宜细”的“框架法”或曰“纲要法”在中国语境下能否达到预期目的仍需拭目以待。若想了解循环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及主要内容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可移步观之;老美翻译的《循环经济法》草案建议稿中英对照版也可供参考

 

贵阳于去年底成立环境审判庭和环保法庭和今年5月无锡设立环境审判庭和合议庭后昆明中院亦准备学习两地做法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并开展环境公益诉讼试点。看来,榜样的力量还是无穷的,只是,貌似两地的公益诉讼试点均不太成功,西米上辑预言似乎一语成谶,无锡受案率至今为零,其背后显然存在诸多原因,但原告范围的设定不合理不能不说是重要因素之一对王灿发教授的采访亦折射出其中的一些困境。大幕已经拉开,但愿不会最终成为纸上画饼。

 

说起公益保护,在当前环境公益诉讼步履维艰的背景下,在现行体制下通过个案争取正义是迫不得已的选择,而其中,律师尤其是民间公益律师的努力尤其值得尊重。从《南风窗》对张兢兢律师的经历描述和被称为“中国律师的良心”的张思之律师在环境法研讨会上的演讲亦可窥得些许甘苦。编者更坚信,我国环境保护的出路是自下而上而不是相反。

 

环境法法典化是大陆法系部分学者的一个梦想。这个议题在我国亦逐渐展开,最新一期的《现代法学》刊载了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的论我国环境法法典化的基本路径与模式一文,对环境法法典化的源与流进行了考察,亦间接说明这一议题进入了主流视野;如果想对环境法法典化有更多的了解,真亮同学整理的环境法法典化研究文献索引可资参考。

 

环境保护运动如何在中国发展起来的?在早期又是一种什么状况?被称为“中国环保之父”的格平先生和前联合国副秘书长署莫里斯.斯特朗将带您穿梭时空,亲历这段历史

 

除了全国性的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地方性环境法学研究团体亦不断成立,迄今已有北京、山东、浙江等例。借武汉“两型社会”试水的东风,7月5日,武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成立,希望成为武汉城市圈的智囊机构。

 

环境法新书出版的密度势头不减,初步统计理论类书籍达到近10部。孙佑海教授本季再添新书《中国循环经济法论》;周珂教授亦出版研究生参考资料《环境法学研究》(与本网辑同名~~);徐祥民教授主编教材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亦由科学出版社出版。此外尚有华中科技大学鄢斌博士的《社会变迁中的环境法》和清华大学邓海峰博士的《排污权:一种基于私法语境下的解读》等专著。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资料室一位勤劳的老师每季度整理的法学核心期刊刊发的环境法论文题录亦为我们收集资料免去不少麻烦,目前整理的时间跨度是从06年7月至08年6月。此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校级精品课程亦隆重上线您可以找到被有“中南四大名嘴”之誉的吕忠梅教授等老师的教学录像,遗憾的是没能录完整门课程

 

如果打算留学美国专攻环境法,权威机构USNEWS作出的2008年美国法学院环境法的排名将使您对美国环境法教育格局有个大致的了解,其他人亦可通过法学院链接了解这些院校的环境法学教育状况。

 

【辑录:张宝/南昌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版权声明:本站为非盈利性学术网站,如果您认为本站所刊文字或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 张宝】
 
 
Copyright 2003-200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Tel:86-27-88386006 Fax:86-27-88386006
站长邮箱:en-law@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