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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阶段的筹备,中南环境法论坛第一期终于要诞生了,本期论坛将围绕松花江特大污染案,从不同的学科角度诠释这一事件,试图探究这一事件产生的根源以及法律尤其是环境法在这一事件的作用,并对这一事件引发的一系列效应加以分析。目的之一是将实践与学理结合起来,促进各相关学科的交流与合作,以全面扩充我们看待问题的视野。
主题:法学与经济学的对话——以松花江污染案为考察视角
时间:2006年3月26日(周日)晚6:30
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津楼408
主题发言人:
刘名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经济学博士生 湖北大学教师
关爱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区域经济学博士生
王春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博士生
郭红欣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生
嘉宾:
吕忠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博导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利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博士 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
余耀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博士 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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